Hermès的法语正确读音不是眼见的“荷麦斯”,而是“爱-赫-麦-斯”。它生来就是为有钱人服务的。在1837年,只有在巴黎这样的大都市,富裕的人们才养得起马。Hermès应运而生,专门制作高级精致的马具,这也体现了其官方中文翻译“爱马仕”的精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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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马仕的品牌历程概括起来就是“植根于马具、出名于丝巾,发家于包包” 。它家的丝巾花色独特而有趣,条条都是经典,质地比一般丝巾密实坚韧,佩戴后不易变形,价格也对得起工艺,这使它在丝巾界的地位不可撼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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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真正让爱马仕赚得盆满钵满的,绝对是包包。当年奢侈品行业第一大财阀LVHM差点恶意收购爱马仕,看中的正是它不可复制的包包业务。一个利用资本高调扩张,流水线生产的企业基因,敌不过一个坚持手工、坚持顶级品质、坚持少量的家族品牌,主要还是因为这包实在太牛,难怪卡戴珊家族的女人、贝嫂、赵薇、唐嫣等明星都是它的“脑残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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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捧Hermes包包?爱马仕包包一年的产量非常的稀少,爱马仕的铂金包,到专柜想要买还买不到,从门市下单→选择皮革→颜色→金属扣环→要在等上三、五年才能拿到货,有钱人想要特别不想等待,所以创下二手商品比全新商品贵的情况!抓准顶级客不怕贵,只怕不特别的心态,爱马仕以订做打造独特性,而三年以上的制作期,三年也许太久了吧?Hermes应大众要求也开通了定制这项服务。
爱马仕只提供限量定制,切出货期很长大概几年,所以会经常导致二手比全新价格更高。所以称为最顶级的奢侈品。